9月21日報載最近衛生署積極推動病歷中文化,近程目標提供病人以中文書寫為原則的病歷,內容包括病歷摘要、治療計畫、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手術說明書、同意書、藥袋、檢查報告、衛教單等等,轉診單也以中文書寫為則。
我不禁想問病歷為什麼要中文化?是要讓病人看得懂嗎?還是要讓其他科別的醫師看得懂?如果只是將現行的英文病名以及英文病歷寫作轉化為中文就可以的話,那我們只需要2種東西:
1.英文病名翻成中文病名之標準化病名辭典
2.一套標準化翻譯軟體可以自動將英文病歷翻成中文
中英對照的病名辭典早就有了,我們需要的是一套全國統一標準化的辭典,而非單指中文病歷而已。舉例而言,『Thoracic outlet syndrome』中文翻成『胸廓出口症候群』,但若無醫師解說,單就中文字來看,誰又懂的「胸廓出口症候群」泛指在鎖骨及胸腔上部有一閉鎖空間,其中的血管神經發生壓迫或病變時所產生的症狀都可廣義地稱為『胸廓出口症候群』?
只能說病歷中文化方便不了病人,卻整慘了診間看診的醫師!須知即使書寫英文,很多年長的醫師仍是『一指神功』,靠2根手指打病歷,如果改成注音符號輸入法,不好意思!光是拼音或找字,一個診頂多看30個病人就很了不起了,而且還是得跟病人以中文再解釋一次,只是讓病人看診等更久而已!
再者,在日本以病歷日文化一事,日文是使用平假名與片假名,這些字均可以使用英文鍵盤依『羅馬拼音』一一完成,比如『病名』,日文可用英文『Byomei』帶出,不像繁體中文須另外熟悉「ㄅㄆㄇ」,以及打不出的中國字,何況日本的病歷,也是英日文皆可,並未強迫一定要使用日文,而以上述所列舉的表單,除病歷摘要與轉診單以及特殊檢查報告外,凡是給病歷或家屬看的多半以一般中文描述呈現,並無多大的問題,至於病歷摘要及轉診單因是給醫師看的,以英文呈現或許會令病人覺得不明就理,但站在醫師的立場,我不知有多少次慶幸病患本人及家屬朋友無法直接瞭解內容,特別是一些初次診斷疑似惡性腫瘤、愛滋病或有精神方面疾病(但病人無法接受)的病歷時,當事人不致因病名中文化被告知或因他人瀏覽觸及隱私而被另眼看待,試想,若有某人病歷明白記載『愛滋病』、『精神異常』或『梅毒』,恐怕病人得有相當的勇氣承受親朋好友,以及醫療單位經手過的非專業人員的異樣眼光了。
病歷是否中文化,其實並非重點,衛生署也不應將自己格局降到中英翻譯這種低階的層級,這種工作交由各醫學會分工討論之後統籌即可,重要的是病歷格式的標準化,如何成立一個介面令各大醫院、診所、相關醫療單位之電子病歷記載能夠有一共通的排列方式,只要以讀卡機讀健保卡,便可以窺見病人過去的病歷、用藥、檢查結果、注意事項等,這才是所有普羅大眾引頸期盼只有政府可以主導的國家大事!
2 則留言:
學姊除了日本要日文寫病歷以外
德國
蘇俄
甚至其他國家都是用何種語言寫病歷呢
不過衛生署應該只是說說的吧
這麼多任的衛生署長
誰敢真的幹
畢竟這麼多年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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